
2016年4月28日,第16個世界知識產權宣傳周,廣東知識產權保護協會和廣東省版權保護聯合會在廣州舉辦了“2015年度知識產權典型案例經典報告會”。省知識產權局執法處處長黃文霞、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法官譚海華、廣東知識產權保護協會會長朱萬昌、廣東省版權保護聯合會秘書長梁守堅等知識產權司法、行政機關及法律服務機構相關人士共110余人參加會議,我公司做為代表企業也應邀參加。
本次典型典型案例評審專家歷時一周,從案例的代表性、疑難性、影響力、專業性和新穎性五個方面對申報的案例進行了全面的評析,最終評選出“2015年度廣東知識產權保護協會知識產權典型案例”10件,其中我公司“東寶信息訴華躍計算機侵害商業秘密案”被選為2015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之一,在此我們對該件維權案件中付出努力的同事、律師、證人、法官表示再次感謝;
針對我司案例被評為典型案例意義如下:
1、內部員工的行為同時侵害單位著作權與商業秘密權時,首選以商業秘密權糾紛起訴立案更便于保護企業權利;
2、商業秘密權是一種絕對權,保護義務是一鐘不作為義務,只要任何人知曉權利的存在,就有義務尊重權利;
3、利用崗位職務開發軟件的所有權歸屬于單位;
4、軟件源代碼的基礎架構相似即構成侵權。
報告會現場關永紅教授對我司案例進行了以下點評:
1、商業秘密是一個知識產權業務內的發展方向;根據一審二審判決書來看,商業秘密侵權是知識產權案件中具有高度專業性,在知識產權業務中圍繞著軟件相似性比對、鑒定、舉證更具專業性;
2、該案進行了全方面的訴訟方法:訴前禁令、證據保全、網頁公正、不公開的公證書、司法鑒定等,最后訴訟成功獲40萬賠款;
3、商業秘密侵權與著作權侵權相比,著作權是保護形式不保護思想,在比對時可能會要求源代碼、形式基本一樣、高度重疊,難度會更大,從商業秘密侵權起訴勝訴更大;針對案例本身訴訟策略上也可同時加上著作權起訴;
4、軟件行業核心普遍問題在于內部員工管理、軟件開發中,對商業秘密相關措施的保護是不是到位、符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終判定的依據。勞動合同中針對核心的技術開發人員應該做為重點管理,有相關特定的保密協議、競業限制等,以此來保護企業的權益。